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综合素质奖学金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四个等级,获得综合素质奖学金的学生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成绩须在同年级本专业的前50%。
一、评选对象:大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二、评选办法:
综合素质奖学金按照《中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20]11号)(见附件1)进行评选。
三、评选要求:
1、获得特等奖学金,须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95分以上;或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90分以上,且平均学分绩点在4.0以上;每人一次性奖励4000元,评定比例不超过同年级总人数的1%。
2、获得一等奖学金,须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85分以上,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评定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4%。
3、获得二等奖学金,须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80分以上,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每人一次性奖励1200元,评定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0%。
4、获得三等奖学金,须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每人一次性奖励600元,评定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5%。
5、2023/2024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没有缓考,体测无补测和缓测。
四、评选流程:
1、各班下发通知,由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报名;
2、班级评议小组审核相关材料与条件;
3、审核无误后,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评优部;
5、学院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工作部。
五、提交材料
9月28日前,各班级将公示无异议的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结果电子版以**班综测奖学金命名打包发送到hkyhpy101@163.com,纸质版提交至学院评优部。材料包括:
1、综合素质奖学金获奖名单(一式3份,见附件2)
2、综合素质特等奖学金学生成绩(如果有需要提供,见附件3)
3、获得特等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全部加分材料
4、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审结果报告(见附件4)
六、其他要求
1、各班级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班级评审的时间节点,务必保证班级公示期的时长,并确保公示范围面向全班同学。
2、为保证奖项评选及奖学金发放工作,各班级务必严格遵守材料上报时间节点,认真填写、核对相关信息。
3、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并依据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4、请学生本人及班级、班主任认真审核学生成绩、奖励等申报材料,杜绝出现不符合条件学生申报成功的情况。
5、各班级要规范评优的各项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类评奖评优工作;公示渠道要多样化,确保每位学生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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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