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大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包括学业进步奖、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特别荣誉奖。
三、评选办法:
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20]11号)进行评选(见附件1)。
四、评选流程:
1、学业进步奖
(1)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班级收齐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将材料提交学院,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工作部。
提交材料:
《中北大学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学业进步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
平均学分绩点及班级排名证明材料(两学年对比,班主任签字)
注意:评选条件中的平均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工作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2、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1)新赛事申请。在已公布的《2024年5月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汇总表》(见附件4)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为2023.9.2—2024.9.1)
提交材料:
《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见附件5)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书原件审核后返回给学生)
注意:申报日期范围外的赛事,不予以认定。9月18日下午6点前交回纸质版申请材料。
(2)赛事定级。将申报材料上交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根据竞赛活动的权威性、实际效果和影响程度确定赛事级别,并在“红色太行”网站公布最新定级结果。
(3)根据最新赛事定级结果,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项目。
(4)学院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签字后的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工作部。
提交材料:
《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6)
《2024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7)
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提交有参赛队伍全部成员的证书,证书原件审核后返回给学生)
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3、论文及专利授权
(1)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学院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签字后的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工作部。
提交材料:
《中北大学大学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见附件8)
《学生发明专利奖励申报汇总表》(见附件9)
《学生发表论文奖励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0)
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
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论文刊物首页、目录和正文内容,审核后刊物退回)
4、文体活动奖、特殊荣誉奖
(1)符合条件的个人、集体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文体活动奖、特殊荣誉奖申报材料。
(2)学院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签字后的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工作部。
提交材料:
《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6)
《2024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7)
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申报特殊荣誉奖应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如媒体报道等)
以上单项奖学金材料于9月28日提交,电子版发送到hkyhpy101@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学习部;
五、评选要求
(1)学业进步奖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由学生工作部门提供。
(2)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上半年已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4)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则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5)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6)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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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