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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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3 作者:段志薇 点击: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大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包括学业进步奖、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特别荣誉奖。

三、评选办法:

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20]11号)进行评选(见附件1)。

四、评选流程:

1、学业进步奖

(1)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班级收齐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将材料提交学院,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工作部。

提交材料:

《中北大学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学业进步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

平均学分绩点及班级排名证明材料(两学年对比,班主任签字)

注意:评选条件中的平均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工作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2、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1)新赛事申请。在已公布的《2024年5月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汇总表》(见附件4)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为2023.9.2—2024.9.1)

提交材料:

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见附件5)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书原件审核后返回给学生)

注意:申报日期范围外的赛事,不予以认定。9月18日下午6点前交回纸质版申请材料。

(2)赛事定级。将申报材料上交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根据竞赛活动的权威性、实际效果和影响程度确定赛事级别,并在“红色太行”网站公布最新定级结果。

(3)根据最新赛事定级结果,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项目。

(4)学院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签字后的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工作部。

提交材料:

《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6)

《2024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7)

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提交有参赛队伍全部成员的证书,证书原件审核后返回给学生)

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3、论文及专利授权

(1)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学院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签字后的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工作部。

提交材料:

《中北大学大学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见附件8)

《学生发明专利奖励申报汇总表》(见附件9)

《学生发表论文奖励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0)

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

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论文刊物首页、目录和正文内容,审核后刊物退回)

4、文体活动奖、特殊荣誉奖

(1)符合条件的个人、集体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文体活动奖、特殊荣誉奖申报材料。

(2)学院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签字后的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工作部。

提交材料:

《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6)

《2024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7)

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申报特殊荣誉奖应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如媒体报道等)

以上单项奖学金材料于928提交,电子版发送到hkyhpy101@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学习部;

五、评选要求

(1)学业进步奖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由学生工作部门提供。

(2)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上半年已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4)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则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5)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6)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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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2